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第七届高校班学员申报工作的通知》(川青联发[2024] 14号),我单位按要求进行了推荐考察,报学校党委同意,拟推荐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唐明伟为参加四川省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第七届高校班培训人选。
公示期为5天,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9日。如对公示对象政治素养、品行操守、身份信息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团委实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地址:高新校区知行楼228室
电话:0816-2579552
共青团绵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