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发展共青团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发展共青团员工作的通知》(绵师院团发〔2025〕3 号),经各入团积极分子考核、团支部推荐、分团委预审、校团委审核,拟推荐范美娟等87名同学成为2025年春季新发展团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0日),望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校团委反映。
办公地址:高新校区笃行楼 439;办公电话:0816-2579552。
共青团绵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5年6月6日